各地区居民收入
第8版(每周文摘)专栏:
各地区居民收入
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资料,1989年各地区(除海南、西藏、台湾)居民收入(人均)已揭晓:
广东1947.4元 上海1860.7元 浙江1648.8元
北京1597.1元 福建1440.5元 天津1374.6元
江苏1372.3元 广西1304.2元 辽宁1289.3元
山东1254.1元 河北1234.1元 四川1226.3元
湖南1209.8元 云南1183.8元 新疆1175.8元
陕西1147.4元 湖北1145.5元 青海1136.8元
安徽1133.8元 甘肃1132.7元 宁夏1104.6元
贵州1063.3元 山西1041.4元 黑龙江1033.9元
吉林1019.5元 河南1015元 江西1006.6元 内蒙古957.1元
(5月7日《中国统计信息报》程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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