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步确立水利执法体系
第2版(国内新闻)专栏:
我国初步确立水利执法体系
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凌志军报道:我国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事业已在法制的轨道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其标志是水利执法体系在部分地区初步确立。
水利执法体系的建设是我国颁布《水法》之后实施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措施自去年6月起在10个省市试行,进而扩大。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区和1/3以上的县已建立了水政执法机构,并建成一支水政监察和公安执法队伍。按照总体规划,水法规体系正在迅速开展,迄今已制定7项行政法规,120多项地方法规。
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水利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会上说,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还很严重。水利的法制建设是一项重大的软件建设,它和水利工程等硬件建设一样重要。
据悉,中国水法研究会将于近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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