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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1日修改婚姻法:全民参与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2-2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2001年1月11日修改婚姻法:全民参与 第15版(聚焦人代会·历史回放) 专栏:   婚姻法修改,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人数最多、提出意见最广泛'...

2001年1月11日修改婚姻法:全民参与

第15版(聚焦人代会·历史回放)
专栏:

  婚姻法修改,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人数最多、提出意见最广泛的一次。群众对原婚姻法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提出了意见——
  2001年1月11日修改婚姻法:
  全民参与
  王力
  “婚姻法修改,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人数最多、提出意见最广泛的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这样评价。而将法律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修改意见,无疑是这次修改中最精彩的一笔。
  2001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发出通知,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对婚姻法的修改意见。通知发出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纷纷来信表示赞成对婚姻法进行修改,并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截至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对婚姻法修改意见的来信、来函、来电等3829件。此后,还陆续收到一些来信。这次提出修改意见的群众,有工人、农民,有学生、教授,还有军人、公务员等。他们有的逐条对婚姻法修正草案提出意见,有的连续多次来信提出修改意见,有的甚至另行草拟了婚姻法全文。群众对原婚姻法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提出了意见,集中于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如何解决自1980年以来出现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新问题,如“包二奶”、家庭暴力、夫妻财产、离婚时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等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与立法机关关注的问题基本一致,因而,对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婚姻法时采用率比较高。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尊重民意的新婚姻法得以出台。(附图片)
  2月13日,换肝康复的杨木水(右)和吴方芹欣喜地领到了结婚证书。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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