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管理亟待加强
第6版(读者来信)专栏:
警服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我们这里除了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穿着公安警服外,一些单位的保卫干部、乡镇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地方治安队员都穿着公安警服。这些非公安部门的人员由于缺乏穿着警服的知识,有的不按有关规定缀钉警服的帽徽、领章、警种符号、胸章、臂章,有的擅自剪裁警服,有的将警服和便服混着穿,有的穿着警服在街头闹市敞胸露怀,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
我认为,当前警服管理亟待加强,除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穿着警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当穿着警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职能,穿着不同的服装。同时,要坚决制止非法制作、销售警服的行为。
山西晋城市公安局 张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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