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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干部建私房剖析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5-08 23: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南通市干部建私房剖析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南通市干部建私房剖析 目前,人们对一些干部工作七八年、工资七八十、盖房七八间的现象议论'...

南通市干部建私房剖析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南通市干部建私房剖析
目前,人们对一些干部工作七八年、工资七八十、盖房七八间的现象议论颇多。对此,我们剖析了我市一些干部建房中的违纪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一些干部不断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法,非法占地或超标准占地兴建私房。例如,如东县城西南的王彭村,过去有一片近30亩的菜园,如今已变成了私人住宅区。在这片私人住宅区内,有相当一部分私宅是这个县县局一级干部和一些握有实权的人物兴建的。如东县有32名副局级以上干部在掘港镇附近自建私房。这些人非法占地和超标准占地2500平方米。
筹集建房资金,购买建房物资,对于一般人来说,并非易事。有的农民为了建房,平时节衣缩食,省吃俭用,有的甚至要花上一辈子的心血。然而,有些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建起私房。启东市石堤乡派出所民警许某,在担任秦潭乡公安特派员期间,通过这个乡龙王村党支部书记提走了龙王村水泥楼板33块等,价值3000多元。龙王村党支部书记将这笔建材款在村里报销了。此外,许某还将自己建私房而购买的多种建房物资的费用,先后在有关单位报销。就这样,许某将价值8000多元的建材“筹集”到手了。
我市棉织四厂副厂长季某在去年自建私房时,利用他在厂里分管生产、基建工作之便,先后在下属分厂和本厂基建单位以低价购买和少付货款等手法,购买钢材2吨多、木材2立方米、水泥10吨、红砖3万块等,少付货款5800多元。
少数干部只要动动嘴,不需支付运费,建房材料就会运到自己的“府第”。如东县环港渔业乡原乡长王某,在砖瓦厂购砖6万块,计价3400多元。王某委托乡冷冻厂一位副厂长为他提砖。乡冷冻厂除了承担1300多元的运费外,还把王某3400元的砖头款也报销了。
少数干部还利用职权,让有关人员无偿地为自己建私房。南通县原建工局副局长兼驻黑龙江大庆市办事处主任宋某的岳父要在启东市某乡建私房,宋某特地从大庆市赶回来。南通县金余工程队一位副经理受宋某之托,带领10多名建筑工人奔赴启东市,帮助宋某的岳父盖房。这些建筑工人先后干了10多天,他们的工资等费用共计1000多元。房子竣工后,这1000多元费用就在金余工程队报销了。
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清查一些干部在建私房中的违纪问题,严肃惩处那些损公肥私、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人。
            江苏南通市监察局 丁建林 顾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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