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搞抢劫 连续抢劫十七人 京城假“警察”真劫匪被判死缓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冒充警察搞抢劫 连续抢劫十七人
京城假“警察”真劫匪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高志海、李煦)41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徐明,1995年6月刑满释放后不是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反而与他人结伙,斗胆冒充警察大肆抢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一审判处徐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因盗窃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徐明分别伙同张文海、李长胜、马海生、寇树花(均另案处理)及范丽丽(另行处理),于2001年9月至12月间,以邀请他人吃饭为名,先后6次分别将17名年轻女性骗至北京市顺义区一农家院内,冒充警察,采取殴打、铐手铐等手段,抢得移动电话、耳环、相机、钻戒、随身听、银行储蓄卡等,并利用抢得的银行储蓄卡提取现金,所抢现金和物品总价值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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