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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成立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2-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成立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成立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林钢、曹瑞天报道:经'...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成立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成立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林钢、曹瑞天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今天在北京宣告成立。
国务委员邹家华出席了今天召开的全国汽车工业工作会议。
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在全国汽车工业工作会议上宣读的国务院国函(1990)9号文件指出:中汽总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由机电部归口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机电部并授权中汽总公司行使汽车工业行业管理的职能。
汽车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年产值约400亿元,占机械电子工业总产值的1/4。年产汽车65万辆,摩托车110万辆,销售收入410多亿元。
负责组建工作的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代理事长蔡诗晴在会上说,为了探索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模式,国务院在1987年6月组建了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两年多来,中汽联在国家授权的范围内,在行业管理和为企业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汽车工业形势发展的变化,具有社团组织性质的中汽联这种行业管理模式,与加强宏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
蔡诗晴说,现在,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总公司,绝不是简单地换块牌子,而是肩负着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两副重担。我们要探索汽车工业如何集团化,如何加强行业管理,逐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持续、稳定、协调市场发展汽车工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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