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管 润物无声
第6版(国内政治专页)专栏:
寓教于管 润物无声
简管初
祁翠琴 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民警
祁翠琴是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的女民警。1995年自治区警校毕业,从事监管工作已8个春秋。8年间,经她管教过的在押女性违法人员300余人,未发生一起自杀、自残、脱逃、越狱的事故。在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她耐心的帮助教育,先后有80余名误入歧途的女在押人员悔过自新,走上新岸。
治安拘留所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管理是一项责任心很强的工作,管教民警既要负责他们的吃喝拉撒等日常生活,又要做好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如果思想麻痹或管理疏忽,就可能导致在押人员逃跑、自杀、行凶等事故发生。
为此,祁翠琴动了许多脑筋。工作中,她虚心学习老同志的管教经验,与同志们一起严格各项防范措施。并从自己的工作实践中逐步领悟出:管人必先知其心,知其心才能明其病,明其病方能对症下药。
35岁的任某,因参与行贿、受贿暂押治安拘留所。开始时,她既不开口说话也不答理任何人,致使案件审理难以进展,办案人员十分着急。后来,小祁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得知其家有一个幼小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小祁于是去了她家,探视中,不仅了解到任某的性格、脾气,还得知她家庭观念很强,奉母至孝,爱女如宝。回所后,小祁单独找她谈话,对其进行法制和前途教育,严厉指出参与行贿、受贿,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如实交待,坦白得越早、越彻底,就越主动,“你很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家中有老母、幼女,生活担子很重。她们都很挂念你,眼巴巴地盼着你早点说清问题回家。”听到这里,任某哭了,向祁翠琴叙述了自己的案情。小祁及时向办案人员反映了情况。不久,任某的案子查清。
为了工作,祁翠琴将自己的婚期先后推迟3次。原准备2000年结婚的她,直到2001年秋天才完婚,婚假未完,又提前一周上了班。小祁的丈夫是个优秀刑警,经常早出晚归不在家。家庭的重担主要落在她的肩上,但她毫无怨言,在家是好媳妇,在单位是好民警。
由于祁翠琴表现突出,曾连续3次被石河子市公安局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受到市政法委的表彰。2002年,她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祁翠琴认为自己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尽了一个人民警察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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