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查处大要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警示录
重拳出击查处大要案
1.2002年春节前后,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高碑店市警方查处涉嫌劳动安全事故罪21人,其中,已被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人,尚在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5人,转外地处理1人,在逃2人。
2.2002年3月,北京天晔公司农民工苯中毒。该厂厂长宋卫星、周益斌被丰台区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受害人337982.77元。北京市卫生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对天晔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3.2002年6月26日,广东东莞安加鞋厂女工正己烷中毒。广东省卫生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责令该厂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车间泡棉组停产及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处罚。4.2002年5月,山东时风集团职工苯中毒。山东省卫生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时风集团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5.2002年7月,温州市三洋盛凯鞋材加工厂工人慢性苯中毒。8月5日,瓯海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该厂采取了控制措施并提出了7条整改意见。8月16日,瓯海区卫生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对三洋盛凯鞋材加工厂作出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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