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幸运”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我很幸运”
袁绍义
2001年3月,我到了广东东莞一家印刷厂打工。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白电油、树胶等化学物,我和工友都不知道这些物品有毒,经常用手直接接触。车间安装了空调,门窗整天紧闭,不通风,也没有抽风机,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通常每日上班时间都在11个小时以上。半年后,我开始出现全身无力的症状,逐渐发展到四肢麻木、行走困难。我找到厂里,他们答复说自己得的病要自己负责。我只好自认倒霉,用自己的积蓄去医院看病。去过当地多家医院都没有效果,钱都用完了,万般无奈,只能返回家乡,东挪西凑借到一些钱,再去求医看病。该想的办法都想了,该试的也都试了,病却越来越重,一家人陷入了绝望之中。就在这时,接到了工友打来的电话,叫我立即回广东治病。后来才知道,我国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工厂已将和我患同样疾病的几位工友都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我以前看病的所有医疗费也得到了赔偿。工厂的生产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善,安装了七八台抽风机,还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伙食比以前好了,也不用再加班了,我们工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了体现。(整理: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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