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代表档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专栏:百家之言
应建立代表档案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使之能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好国家和社会事务,是我们迫切需要改进和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建立代表档案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现在不少地方人大对代表疏于管理,代表工作一直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地方人大在代表选出来后只是简单了解一下代表人数、名单,对代表的其他情况一概不知;有的地方对代表工作不重视,且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少组织代表参加活动,即使让代表参加一些视察、调查、评议活动,也是随便找几位代表参加,缺乏目的性、针对性,这样的活动自然难以收到实效;更有一些地方人大领导,几年下来,不仅对代表一点不了解,有的甚至连名字也叫不出来,更不用说密切联系了。建立代表档案,不仅有利于人大机关与代表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促进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对于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
代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状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或特长、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个人简历、所受奖励和处分等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载入照片及声讯资料。2.代表的履职情况。着重记录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和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参加代表活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及督促办理情况、反映群众要求、模范带头和帮助选民解决实际问题情况。3.代表变动情况。及时将因工作变动或罢免、死亡等其他原因减少的代表以及新补选代表的有关情况登记入档,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促进代表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4.选民的满意程度。每年都应把代表的履职情况向所在选区的选民公开、公示,征求选民意见,听取选民的反映和建议,并记录在档,同时要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代表,促使他们不断改进与选民联系的方式方法和内容。5.综合评价。对代表每年所做的工作,采用打分或评格次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其他情况,如廉洁自律、本职工作等方面确定其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格次。此外,在代表任期届满时,要对其任期内所做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作出总体评价。对群众反映好、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适当鼓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较差的应及时提出批评,以更好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做好代表工作。
江苏省盱眙县人大常委会 郑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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