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岳行署发布命令 紧急动员参战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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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岳行署发布命令
紧急动员参战自卫
【本报太岳九日电】太岳行署顷命令各级政民干部及全区男女同胞紧急动员起来,积极参加爱国自卫战争。命令首先指出:胜利已经在望,但还有一段光荣而又艰苦的历程。已往的胜利是有赖于千万个英雄的智慧与勇敢和解放区全体同胞的英勇苦斗。所以,今后的胜利仍需要全体干部和同胞英勇奋斗,再接再厉,努力向前,发扬过去光荣的传统,克服一切畏难、享乐、麻痹、松懈、忽视战争的观念,广泛开展为民立功运动,争取出现更多的群众英雄和功臣。命令中并指出以下几点:
(一)政民干部及男女同胞均有直接参战及支援前线之义务。因之每个干部和同胞应发挥高度的自觉性,切实保证部队供给,踊跃参加担架、运输、带路、送信、抢救伤员、爱护病员、按时完成一切战勤任务。
(二)参战中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保守军事秘密、严守战勤时间。否则,依情节轻重给以纪律处分。
(三)凡我区之电线、电杆、桥梁、船只、道路、工厂、仓库及有关军事设备,均应加以保护。如有损毁者,各县政府应协同有关部门,立即修补,不得敷衍塞责,防碍军事行动。
(四)公私商店、工厂,不论战时平时,对于一切驻军行军买卖经营,均应公平交易,酌予优待,不得高抬市价,乘机谋利。公营之工商业合作社,尤应起模范作用,违者以捣乱市场论罪。
(五)对革命军人家属,除切实执行优待军属条令外,凡在前方直接参战者及民兵之土地,后方人民应切实组织男女全半劳力,变工互助,尽先代耕,并解决其军属困难。做到前方参战、后方生产、大家动手、保证军需民食。务使前方参战者安心参战,不使其生产受到损失。
(六)军政共同组成之后勤司令部,有指挥专县完成战勤工作之权,必要时得直接指挥区村。各县区村不得借口无直属上级命令或有其它工作而稍有抵抗。
(七)在参战中不论前方后方机关团体或个人,凡能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得呈请其上级转报政府,分别给以精神或物质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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