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坑农害农案件 当好农业发展卫士
第6版(读者来信)专栏:调查与思考
查处坑农害农案件 当好农业发展卫士
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坑农害农案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破坏电力设备。去年,我院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农村电力设备案犯42名。这些犯罪分子或单个或结伙盗窃高压线、照明线以及电动机等,使农村的电力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如犯罪分子龚某在前年11月至去年9月间,先后10多次在我市一些乡镇盗割大量农用电线。一村民因踩在被他剪断的电线上触电身亡。
盗窃服役耕牛。去年,我院依法批准逮捕盗窃耕牛的犯罪分子7名。有的罪犯接二连三偷盗附近乡邻的耕牛,致使不少农户无法耕地种田,贻误农时。
贩卖掺杂农药。近年来,由于农药在我市农村供不应求,一些犯罪分子便制造贩卖假、劣农药,从中非法牟利。去年5月,我市种子公司职工张某、付某相互勾结,倒卖了一批自制的假农药,牟利1.4万多元。
倒卖假劣种子。去年3月,我市活水乡王家村村民田某等人,将一般稻谷当作良种出售,以每公斤8.4元的高价卖给石门乡西牛村和四方田村20多户村民,使几十亩农田严重减产。目前,在我市这类坑农害农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建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制裁违法犯罪活动。
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伍延建 李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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