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华章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人生华章
刘丽萍
人生就像一篇文章,爱岗、敬业是我的文章不变的主题。
1982年,21岁的我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由于编制有限,我一人身兼四职:打字员、出纳员、法警、司机。
由于工作繁重、杂乱,每天早晨一上班,就忙得不可开交。最难的是,由于延吉市是少数民族地区,要打字的法律文书需要用朝、汉两种文字,而身为汉族的我对朝鲜族文字一窍不通。为了学习朝鲜族文字和语言,那段时间,我走路时学发音,吃饭时听录音,半夜挑灯做笔记,硬是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攻克了朝鲜族语言和文字关,能准确无误地打出朝文法律文书。
1992年,我被选调到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不久,轰动延边全州的“草狸獭养殖纠纷案”诉到延边中院。700多户养殖户云集到法院,随时都有引发集体上访的可能。我当时真着急了,755件案件要在短时间内审结谈何容易?况且本案被告人下落不明,财产底数不清,眼看数百户农民要遭受重大损失。后来,我主动承担了其中的72件案件的审理工作。那段时间里,我和全庭同志一起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全身心地投入办案之中。经过大家的艰苦努力,终于使这755件案件如期圆满审结,数百户农民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当事人无一上诉,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极大的肯定。
随着我法官职业生涯的延长,我对法官工作感悟愈深,对法官职业的景仰之情日重,做好一名法官之志弥坚。
(作者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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