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做法要形成制度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短评
好做法要形成制度
咸阳秦都区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很多好做法并不鲜见,可贵的是,秦都把好做法形成了制度。
制度保证了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一贯性。与制度相反的是“一阵风”式的活动,风刮过去,一切恢复原样。工作虽然也做了一些,但效果却差强人意。钻空子的人会“等这阵风过去再说”,群众也不大相信这样的活动,会持久有效,自然也就不会积极配合。而一旦形成制度,就不再是一时行为,人们可以期待,优秀的人才愿意等待公开招考的机会,干部也有压力,这次评议结果很好,也不敢懈怠,因为还有下次。
制度保证了对事不对人。把用人标准形成客观制度,干部考核可以避免主观倾向,选拔任用少了论资排辈、感情用事,有利于优秀人才和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而在撤换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职务时,因为有了硬的标杆,也避免了执行过程中,越不过人情面子的瞻前顾后和手下留情。
制度也给了人们方向和希望。制度是导向,人们可以比照制度,努力改进自己,达到“上”的标准;或者提醒自己不要越过雷池,陷入“下”的境地。长此以往,一个地区就会形成好的风气或观念,形成褒扬或贬斥的客观标准。
当然制度也不是铁板一块,在执行中,它要经受实践的检验,需要逐渐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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