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调整韩国聚酯薄膜产品反倾销税率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我调整韩国聚酯薄膜产品反倾销税率
本报北京1月3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由东丽世韩公司生产的部分聚酯薄膜产品(我国海关税则号为39206200)的反倾销税税率作出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将原产于韩国、由该公司生产的部分聚酯薄膜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零,其他型号的聚酯薄膜产品反倾销税税率维持不变。对于修改的税率,我国海关将自2003年1月4日起执行。外经贸部还就东丽世韩公司提出的将磁性聚酯薄膜排除在反倾销税的适用范围以外的主张进行了复审并裁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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