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1-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 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 第3版(综合) 专栏: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 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艾笑报'...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 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

第3版(综合)
专栏: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销售
必须经过卫生部审查批准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艾笑报道: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今天卫生部有关部门首次向“101育发剂”生产厂家颁发了“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批准证书”。
卫生部有关人士指出:凡生产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从今年起,必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才能生产和销售。为促进我国化妆品卫生质量的提高,我国已法定特殊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名称、制法、效用和性能均不准有虚伪夸大的宣传,不得宣传疗效、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