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命令 北京市部分地区解除戒严
第1版(要闻)专栏:
国务院发布命令
北京市部分地区解除戒严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国务院关于解除在北京市部分地区戒严的命令
鉴于平息在北京发生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以来,首都和全国局势稳定,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任务已胜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第16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1990年1月11日起,解除在北京市部分地区的戒严。
国务院总理 李鹏 199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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