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通知强调 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管理
第2版(国内新闻)专栏:
国家计委通知强调
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管理
本报讯 国家计委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凡需用自筹资金安排基建的单位,在自筹基建计划审批前,必须将自筹基建资金交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近年来,国家为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管理,曾明确规定基建自筹资金必须专户存入建设银行,按照先存后批、先批后用、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但是一些部门、单位和银行不按规定办事,采取对策,逃避监督,严重影响了国家关于清理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苏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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